甘肃安装纪要〔2025〕34号
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例会会议纪要
2025年9月26日,安装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例会,财务资金部部长侯雪霞,副部长吴民强、陈伟利、史凯,各基层公司财务人员及财务资金部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财务资金部部长侯雪霞主持,会上学习了近期印发的财务制度文件,对资金管理、清欠、税务及财务工作进行了总结安排,会议纪要如下:
一、制度学习
会议学习了集团公司的甘建投发〔2025〕168号文《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财务资金部部长侯雪霞就公司日常差旅费业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基层公司作出提示及相关要求。
二、财务资金部副部长吴民强安排资金管理工作
(一)资金管理方面
1.做好资金筹划,精准高效安排款项支付
集团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办法》对于资金的归集有明确要求,办法中明确要求先归集后申请下拨使用、当日到款不允许当日使用、当日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和网银余额要求一致等这些重点要求,本年公司现金流持续紧张,当前临近国庆中秋双节,资金需求集中,支付压力显著增大,资金供需矛盾突出。财务资金部已在守住资金安全红线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调配资源,目前的资金分配方案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与整体风险评估后形成,旨在实现有限资金的最优化配置。各基层公司要提升支付计划的准确性,要提前向相关人员做好制度的说明和解释,做好资金筹划工作,资金支付时必须严格依据资金计划,并参照款项的紧急与重要程度进行优先级排序。各项目及公司须将资金用于“刀刃上”,优先保障最紧急最重要的款项。财务人员,尤其是主办会计,应主动与公司领导及业务部门沟通,共同面对压力,对于非紧急款项,应尽量暂缓或压降支付,以保障核心需求。
2.严格执行资金计划,强化制度约束
截至8月中旬的检查结果表明,整体执行情况良好,绝大部分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办理业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少数问题,会议重申,必须坚决杜绝任何与上报计划不符的支付行为,以及专户使用错误等问题。所有财务人员必须将制度置于首位,严格依照集团总公司的统一要求和公司内部规定办理业务,严禁凭个人经验或主观判断违规操作。对于新下发的政策与通知,确保全司传达与学习的情形下,应当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账户管理方面
1.限期完成账户清理
截止目前,账户数量多,且仍在新开账户,管理难度大,各基层公司要对到期和不再使用账户加大清理力度,及时办理销户手续。对于2020年之前开立且项目已完工的账户,原则上必须予以销户。公司已下发清理清单,要求各基层公司能提前的立即办理,有特殊困难的也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清理。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考核,年底将对完成情况进行核查与通报。
2.加速完成账户变更
本年3月公司已办理法人变更及营业执照更换,当前变更完成率仍然较低,各基层公司务必给予重视,要加速完成账户变更,没有完成变更的公司必须立即行动,主动协调,尽快完成变更手续。如因账户状态异常影响业务办理,相关公司需自行承担后果。
3.做好双节前后工作安排,确保报表按时报送
鉴于国庆假期较长,且假期后立即面临月度报表报送,时间非常紧张。要求各基层公司及时完成账务核对,财务资金部已于今日下发内部银行账,各基层公司须及时完成账务核对工作。节前应当提前准备报表数据,提前处理外部银行账等业务,节后第一天,必须集中力量完成所有项目的最终核对与账务调整,确保报表按时、高质量报送。
三、财务资金部副部长史凯安排税务工作
(一)规范开票业务流程,强化前置审核与沟通
1.结算流程未完成前严禁开票,重点关注开票金额不得大于结算金额,此类问题将直接退回主办会计整改。
2.针对政府项目月底集中开票等紧急情况,财务人员需提前与甲方沟通协调,避免临时突击开票,开票需求应提前规划,不得次次紧急开票。
3.严格控制发票冲红操作,对因人为失误导致的大额冲红(单张500万元以上)情况进行通报。财务负责人须对税务会计提交的发票进行复核,确保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二)清理待转销项税,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根据项目管理部提供的已完工已结算项目清单,对已达到纳税义务时点但未开票申报的待转销项税进行专项清理,各相关公司需制定计划,结合资金情况逐步完成税款缴纳。
(三)加强研发费用归集,确保完成考核指标
目前研发费用归集金额与全年指标存在差距。要求各基层公司在三季度报表前完成当期研发费用归集,避免四季度集中入账。财务部门要主动对接质量技术科,掌握年度研发计划,确保研发费用及时准确归集。
(四)规范个人代开发票管理,防范税务风险
个人代开发票业务必须保证业务真实性,完整留存相关资料备查。要严格执行同一自然人向同一受票方开票年度不超过12次的规定,超限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按要求及时提供税务局要求的个人代开发票相关证明材料,确保节前完成此项工作。
(五)强化分支机构纳税申报,杜绝漏报现象
各分支机构必须按月完成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每月12日前将申报表报送至指定人员。对因漏报产生的税务处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全面梳理印花税缴纳情况
各基层公司需立即核查2024年度支出类合同及2025年度收入类合同的印花税缴纳情况,确保及时足额完税。
(七)规范进项发票管理,提高录入及时性
取得进项发票后应及时录入系统,不得积压至月末集中处理。进项税转出操作必须准确选择转出原因,财务负责人要严格审核转出原因的合理性。
(八)严格合同评审要求,完善预付款管理
继续严格执行合同付款超过30%上报审批的规定。同时要重点关注低于30%但涉及预付款的合同,必须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履约保障措施。
(九)完成NC系统银行账户维护
9月28日为三季度报表出具前最后维护时点,各基层公司需全面核查NC系统银行账户信息,及时报送新增、变更或销户情况。
(十)提高税务培训实效
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参加税务培训,培训期间及时提出问题,确保培训效果,禁止培训期间处理其他工作,杜绝会后补问现象。
(十一)加强日常工作配合
各主办会计要积极配合税务管理工作,按时完成数据报送、问题整改等事项,共同提升公司税务管理水平。
四、财务资金部副部长陈伟利安排清欠工作
(一)做好专项清收工作
截止9月25日,公司专项清收资金的清收效果不佳,仅完成清收目标的36.42%。按当前的清收进度不足以达到本年清收目标,各基层公司需全面梳理一下专项清收情况,计算清收比例,采取相关应对措施。
(二)提升报送数据质量
各基层公司清欠数据的填报方面严谨性欠佳,应收数据以及应付数据的填报都存在错报漏报问题,存在债权债务数据的到期与未到期区分不明问题,各基层公司要严谨做好各类清欠数据的填写报送工作。
应收账款方面,应规范账务处理,关注合同付款条款,准确区分到期债权与未到期债权,明确实际拖欠款项,准确填写各项应收数据。四季度各基层公司应当对账面应收账款做全面梳理,有未到期质保金以及未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进行科目的重分类,划分为合同资产。
应付账款方面,全面梳理账面挂账金额,明确区分拖欠金额与未达到支付条件的应付款项,存在问题的款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争议事项,避免存在争议或难以支付的款项长期挂账,影响对外报送应付数据的准确性。
(三)紧抓政府类项目化债机遇
近两年政府类项目化债政策,是公司破解政府类拖欠款清欠难题的重要机会,各基层公司必须主动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业对接,力争将各项目拖欠账款纳入清偿范围,同时,纳入清偿范围的项目也不是一劳永逸,化债行动不能替代我们自身的清收行动,纳入化债范围的企业很多,化债资金有限,各基层公司还是要盯紧进度多争取。
此外,近期各基层公司填写政府项目清收表格时频繁反映出一个情况,就是政府单位对结算或者应支付的尾款进行核减,像这样的情况各基层公司要及时给分公司经理反馈,涉及金额较大的应向分管领导反馈,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不可不经评估协商轻易放弃我公司合理合法债权。
(四)加强应收账款对账工作
马上就到四季度,各基层公司要抓紧时间跟建设单位对账,对账工作不限于寄送纸质对账单的形式,取得对账单是最佳方式,但确实遇到不盖章的单位,通过电话对账、短信微信等电子通讯方式对账也可以,重点是要将应收款项全面梳理核对,避免年底账面应收账款数据错误,影响财务、审计及清欠工作推进。
(五)关注长账龄应收账款清收
本年总公司对3年以上长账龄的应收账款进行督办,各基层公司要重点关注3年以上长账龄的应收账款,根据实际情况与分公司领导班子、各科室商定清收策略,是协商还款,制定回款计划或是针对长期挂账难以清收的项目尝试以债权债务转让等方式消化。
(六)做好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管理
本年随着50万元以下的清偿工作及中小企业支付条例等文件的颁布,一些长期未能收回工程款的项目,被中小企业投诉的风险巨大,各基层公司本年要加强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管理,定期与经营口以及项目人员沟通,按月对到期中小企业款项进行摸底排查,不能支付欠款时要与应付单位及时沟通协商,不要因协商态度问题引起投诉事件。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一直是国务院大督查、各审计部门工作的重点,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政治属性和重要性。
五、财务资金部部长侯雪霞指出当前财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要求
(一)资金管理方面
1.账户管理难度大
目前公司账户管理的主要难点为新增开户持续增多,但销户数量较少,按照集团公司销户数量和开户数量成正比的要求,销户压力很大,要求各基层公司在四季度对以前年度开立已到期的和长期不用的账户,逐一落实,多方协调办理销户事项。
2.待领款金额大
当前账面待领款金额仍然较大,各基层公司要对以前年度至今的待领款按照明细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及时与资金中心联系调账。此项工作已进行多次安排强调,但收效甚微,希望各基层公司提起重视,在当前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下,更要加强资金的充分利用,精准筹划。
(二)税务管控方面
1.个人代开发票把关不严
随着税务系统不断完善,税务信息比对更加精确,税务稽查对个人代开发票核查日益严格,个人代开发票业务在财务、税务风险巨大,各基层公司要严格控制个人代开发票入账,自筹自建项目严禁个人代开发票入账,其他项目接收个人发票必须经过充分研判验证。
2.涉税风险意识不足
财务人员对合同签订环节重视度不够,风险防范意识有待加强,对合同签订环节的审核参与度不足、把关不严。“事后管理”的思维模式根深蒂固,使本应在合同订立阶段即可规避的税务风险被延后和放大,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合规隐患。财务人员必须主动作为,深度参与经济合同、特别是涉及复杂税务条款合同的评审流程,对合同中的发票类型、税负承担、纳税时点、付款条件等涉税条款进行专业性审核,并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3.发票登记不及时
当前财务系统基础工作规范性有待加强,突出表现为部分业务发票在系统中登记录入滞后。这一问题直接导致审批流程的人无法在支付环节准确、便捷地关联和核验原始发票信息,增加了基于不完整信息做出决策的风险,影响了审批效率与质量,也为公司资金安全带来潜在隐患。各基层公司须建立健全发票接收、审核与登记的内部时效管理制度。原则上,所有发票应在收到后立即完成系统登记工作,确保财务信息流的实时性与准确性。
4.研发费用核算进度落后
研发费用的规范核算不仅关系到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更是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关键前提,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济效益与合规风险。各基层公司财务人员在三季度财务报表报送前要对年初立项的研发费用进行盘点,查看费用是否已经合规的归集核算,支撑资料是否已经齐全合规,对于划分不清的支出,一律不得纳入研发费用核算,更不得申请加计扣除,要确保核算工作贯穿日常,不要压在四季度集中处理,税务稽查中引发风险。
(三)应收账款管理方面
1.加强应收账款对账
财务人员对应收账款对账工作基础性、重要性认识严重不到位,对债权的真实性、法律诉讼时效等规定意识不足,未做到定期对账,未采用有效措施进行对账。尤其对主张债权的法律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规定意识淡漠,导致部分债权面临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的重大法律风险。各基层公司要将应收账款对账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来抓,每半年应当与建设单位对账,对重大工程项目应当提高对账频次。
2.规范应收账款核算
(1)竣工已结算项目须遵循权责发生制按竣工结算金额挂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涉及未开票收入的需按规定申报增值税,严禁因未开票而延迟纳税申报,避免带来税务处罚和滞纳金风险。必须提升前瞻性管理能力,将已结算未开票业务产生的潜在增值税负,纳入项目全周期的资金预算和月度资金计划进行统一管理。在过程管控中,应通过预留专项资金等方式,确保税款资金的及时足额准备,保障公司现金流安全与税务合规。
(2)各基层公司对以前历史遗留,以及部分项目的应收账款不主动履行财务对账工作,对挂账不实的往来账务消极处理,不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造成账面数据不实。财务人员要主动牵头联合各科室积极对账,对于对账中发现的差异、挂账不实等问题,必须查明原因,及时进行账务调整,要充分利用应收账款台账,从金额、到期时间、账龄等多方面把控应收账款清收风险。
3.着力清理债权债务
各基层公司对调整的债权债务互抵业务,未做到有效压降,有些公司还存在数据增大的现象。调整的债权债务互抵业务的初衷在于清理往来账款多头挂账、优化合并报表资产结构。然而,当前执行情况与目标背离,部分公司未能通过互抵实现往来款项的压降,甚至出现了互抵后相关科目余额不降反增的异常现象,各基层公司要再次核查互抵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分析余额增大的具体原因,争取在年末实现大部分往来款项的清理与抵消,杜绝新的挂账积压。
4.防范化解中小企业账款
首先是要充分梳理应付账款的付款节点,要变被动支付为主动管理,提前与供应商进行有效的沟通,共同协商制定科学合理的付款计划,从源头上避免投诉事项发生。其次针对已经被投诉的事项,对于已被投诉或通过相关渠道转办的拖欠事项,相关公司必须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认真的态度,第一时间查明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并按规定时限上报。绝不允许出现隐瞒不报、敷衍塞责或消极应对的情况。对于已经与投诉单位达成一致的付款计划或和解协议,必须视为具有严肃性的承诺,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
(四)日常财务基础工作及财务风险方面
1.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1)源头风险管控意识不强。合同签订环节,对涉及支付条款、标的物、发票开具、违约风险等关键环节需认真把关,并在履约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在源头风险管控方面财务人员个人意识参差不齐,绝大部分财务人员存在“重核算、轻管理”的思维定式,责任意识淡薄,对前端风险管控工作的履职尽责情况堪忧,未能守住资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2)资金支付环节,存在不符合合同支付条款的现象:应提供保函的未提供保函,应提供发票的未提供发票,货到付款的实际货未到,无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等情形。同时还存在结算单内容与合同标的内容不一致,结算单据要素不齐全、结算单与信息化系统结算单据不一致、发票未开具、发票未在信息化系统登记、发票大类、品名与合同不一致、发票税率、类型与合同不一致等情形。
(3)费用报销环节,未签合同的零星采购业务报销,是目前内控执行的薄弱环节,除发票外证明业务真实性与合规性的支撑材料严重缺失,或即便提供也存在要素不全、内容矛盾等问题,无法有效支撑报销事项,给公司带来虚列成本、资金流失和税务核查等多重风险。在日常费用报销方面,尤其是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财务人员在审核票据时,必须对业务的内容进行判断,对于逻辑不通、违规报销的各项费用报销申请,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补充说明或纠正,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原始凭证审核工作,做好源头把关,避免违规业务发生,杜绝违规资料入账。
2.会计记账不及时不规范
(1)及时性方面,要求所有经济业务事项,在不晚于业务发生或票据获取后当日完成账务处理。月末、季末的关键时间节点,必须提前规划,确保所有业务及时入账,严禁出现跨期记账或积压单据的现象,以保证财务数据的时效性与决策相关性。
(2)摘要填写规范性方面,会计凭证摘要必须表述清晰、前后一致。摘要应准确、简明地概括经济业务的核心内容,严禁使用“收款”“付款”“费用”等模糊不清的表述,同时对于调账或一些特殊业务,应当斟酌用词,以便于日后查账与审计。
(3)会计科目使用规范性方面,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统一的会计科目体系进行核算。严禁滥用或混用会计科目,要保障合并报表数据的准确性。
(4)账务调整规范性方面,所有账务调整必须附有充分、合规的原始依据及调整说明,调整凭证的摘要中应明确标注调整原因。严禁无依据调账、随意冲销等行为,确保账务处理的严肃性与可追溯性。
3.支付单据填写要求
(1)确保要素齐全,信息完整准确。这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的收款方全称及银行账户、精确的支付金额、对应的合同或结算、对应的发票、具体的付款事由。缺少关键要素的单据,财务负责人应在审批时予以退回,要求提起流程的人员补充完整。
(2)付款事由应简明扼要,表述清晰。付款事由的填写应遵循简明扼要原则,用精练的语言准确概括业务的核心内容。避免使用模糊表述或用词不当,要确保审批人能够快速、准确地理解支付事项的性质与依据,提升整个审批流程的效率。
(3)发起人、财务负责人对特殊业务需简要说明。对于大额支付、合同范围外的支付、预付账款、或任何其他特殊业务,支付发起人必须在单据中或附件里对该业务的背景、合理性及紧急性进行简要说明。后续环节的审批人,特别是财务负责人,必须对这份说明进行审阅与确认,若认为说明不充分或业务存疑,有权要求补充信息或拒绝批准,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4.预付账款压降
预付账款规模居高不下,是公司资金占用成本高的突出表现,同时也蕴含着一定的资金安全与合规风险。各基层公司应对账龄超过半年的预付账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划分类型精准施策。财务部门应当联合业务部门对已支付的预付账款形成管理闭环,杜绝“只付不管”的现象。对于新增的预付账款申请,必须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及严格的合同依据。财务负责人需重点审核其必要性、付款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原则上,能不予预付的坚决不预付,能降低比例的必须降低比例。
5.应付账款借方金额压降
长期挂账的借方余额不仅隐藏了潜在的成本费用,更可能引发税务风险和资金安全风险。各基层公司在四季度要全面核查借方余额,逐笔核实款项及余额成因,是调整账务形成还是预付账款,要根据核实结果,明确处理方法,同时要强化过程管控,杜绝新增异常余额。
6.规范处理个人备用金
个人备用金存在逾期现象还存在科目使用不规范,在其他科目核算个人备用金,且逾期时间长的情形。这体现出财务人员内部资金管理松弛、财经纪律执行不严,不仅占用了公司营运资金,更隐藏重大的廉洁风险。财务人员要提高认识,规范会计核算,统一科目使用,严禁在其他科目中核算个人备用金,对于已发现核算错误的,必须立即进行账务调整。
7.严格进行成本管控
当前,在成本列支环节存在两大突出问题:一是滥用个人代开发票,二是成本审核流于形式,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税务风险与资产流失风险。
(1)严控个人代开发票,规范费用列支渠道。严禁通过个人代开发票的方式,将本应属于公司对公司的采购行为或其他费用支出,伪装成个人劳务费用进行列支,对于大额、频繁或业务实质存疑的个人代开发票,必须予以退回,并追溯业务源头,确保业务真实、票据合规。
(2)要严格审核成本,多维度核查业务真实性,当前部分公司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直接向分包商支付款项缺乏有效监管、农民工工资代发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亟待整改。各基层公司要规范资金支付路径,加强分包商款项监管,严格支付审批,所有向分包商支付的工程款应当核实合同约定及实际履约进度,严禁无合同、超进度或违规支付。款项支付后要落实资金用途,财务部门需联合业务部门,通过要求分包商提供资金用途说明、采购发票等方式,确保资金专用于项目建设,防止挪用。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务必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据链,要细化农民工工资代发流程,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在后一笔资金支付前必须要求项目管理人员提供上一笔业务的资金支付流水,严格执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确保手续齐全合规,确保实名制发放。
8.审计结果引用
近期内外部审计中发现部分公司存在屡审屡犯、整改不力的问题,暴露出相关公司及财务人员在思想认识、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上存在严重短板。要求全体财务人员必须将审计结果作为审视自身工作、提升管理水平的宝贵资源,作为完善内控的核心依据,要彻底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审计发现问题背后的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9.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穿透式监管会议精神传达
国务院国资委近期多次强调要加强出资人监督,并通过司库体系建设等手段推行智能化的穿透式监管,旨在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这对于我们建筑国企的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以下几方面预计将成为监管重点:一是关注财务数据与业务实质的匹配度,检查是否做到账实相符、账表一致;二是监管将重点关注资金的最终流向和实际用途。三是监管将穿透法人治理结构,关注决策程序的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这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财务人员必须主动向前端业务延伸,深度参与经济合同、特别是涉及复杂税务条款和支付条款的合同评审,确保合同条款的合规性、业务的真实性,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在资金支付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资金流向,特别是工程款、分包商款项、农民工工资等资金的支付,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规定,确保资金精准使用,防止挪用。
(五)亏损企业治理
根据本次预报利润的相关数据分析,本年利润数据不乐观,各基层公司财务负责人会后要及时和单位负责人沟通,将近期签订的订单及年底预期签订订单的情况,以及项目预计利润、预计成本、年度预计利润总额等情况全面梳理,动态掌控公司盈亏情况。要持续推进亏损企业治理,扭亏的子公司要稳定发展,避免新增,财务负责人要不定期和本公司领导定期汇报本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现状,及时反馈经营风险。
(六)财务人员工作纪律
严明的工作纪律是财务人员履职尽责的基础要求,针对当前部分公司存在的纪律松弛、责任虚化、态度消极等问题,特重申并明确纪律要求:全体财务人员必须深刻认识岗位的特殊性与重要性,持续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定,确保所有经济业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提升服务态度,遵守工作纪律,树立正确的行为规范,珍惜工作岗位,作为财务人员应当履职尽责,遵守工作纪律,这是最基本且必须严格执行的要求,工作纪律的遵守情况、职责履行的规范程度,将作为财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工作调整的核心评价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