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安装发〔2026〕73号
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2026年专项清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公司:
《2026年专项清收行动实施方案》经公司党委一届六十六次党委会会议前置研究,公司2026年4月24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专项清收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精神,聚焦“强清欠”工作总体要求,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26年专项清收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激励干部职工在清收工作中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以“督导包抓、定期调度、夯实责任、突出实效”为准则,切实将企业各项清欠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着力回收各类拖欠账款,提高资金流动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年度工作目标
以各基层公司上报的《2025年12月31日清欠报表》数据为基础,着力清收竣工已结算项目、竣工未结算项目、在建项目、货款及服务费、对外借款、集团公司内部欠款等拖欠账款及合同资产,实现清收金额不低于考核基数的60%。考核基数具体如下:
1.竣工结算项目:按应收账款的70%计入考核基数;
2.未竣工结算项目:按应收账款的50%,合同资产的10%计入考核基数;
3.在建工程项目:按应收账款的60%,合同资产的10%计入考核基数;
4.货款及服务费:按应收账款的60%计入考核基数;
5.对外借款:按对外借款本金的50%,借款利息的70%计入考核基数;
6.集团公司内部欠款:按应收账款的30%计入考核基数。
(二)长远工作目标
建立应收账款动态管理机制,严格将企业应收账款账期控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规范应收账款信用管理。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有理有节。突出重点难点,兼顾全局,持续加强与业主方沟通协商,坚决杜绝过激行为,合法合规、有理有据地促成欠款回收。
(二)坚持一债一策、专人专责。突出重点全力开展拖欠账款清收工作,立足企业实际,以“一债一策”的形式,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清欠工作计划,专人专责压实清收责任。
(三)坚持务实高效、结果导向。围绕清收目标,化繁为简、立即行动、注重效果,用清收结果检验工作成效。
(四)坚持货币为主、实物为辅。聚焦资金状况,清欠以回收货币资金为主、实物抵顶为辅,提高现金流量。
三、清收资金管理
(一)资金管理
专项清收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统筹管理、确保实效。以年度清欠工作目标为基础,建立清收资金动态台账,各基层公司按照“一日一统计、一日一上交”的原则,收到专项清收资金后,填写台账并将款项转入公司指定账户,财务资金部汇总统计当日清收数据,核对数额后上交资金至集团公司,清收资金先收后支,严禁坐支。未转入专户存储的资金,不作考核回收资金认定。
资金使用
专项清收资金按需申请使用,优先安排职工工资、社保费用、税金及农民工工资、中小企业账款、金融机构本息以及欠缴公司的各类上缴款。专项清收资金使用计划须经公司财务资金部审核后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做好非货币性资产的认定
1.专项清收行动中涉及资产抵顶事项的,经公司研究后,上报集团公司投资经营部、财务资金部审核办理。单个项目抵顶资产超过300万元的,须经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2.专项清收行动中涉及账务抵顶事项的,按照集团公司2024年12月23日印发的《关于认定专项清收资金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二)推进解决集团公司内部拖欠
各基层公司要在本次专项清收行动中,积极与集团公司内部兄弟单位对接联系,着力清收集团公司内部拖欠款项,持续解开内部拖欠“连环套”,实现内部拖欠“连环清”。
五、考核奖惩
按照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和《清欠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对各基层公司2026年专项清收行动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指标为回收率(即:回收金额/考核基数×100%)达到60%;对回收率高于60%(含)的基层公司,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奖励;对回收率低于60%的基层公司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对未到合同约定回款节点以及质保金未到期等特殊情形在考核时依据具体情形判断,由财务资金部提出考核建议,经专项清收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考核结果。
(一)激励措施
对清收成效明显、任务完成较好的基层公司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成绩特别突出,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一定经济奖励,并作为评先选优、职级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充分提振干部职工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奖励标准具体如下:
1.对回收率在60%(含)至70%(含)的基层公司,按照考核基数的万分之一进行奖励。
2.对回收率在70%以上至80%(含)的基层公司,按照考核基数的万分之二进行奖励。
3.对回收率在80%以上至90%(含)的基层公司,按照考核基数的万分之三进行奖励。
4.对回收率在90%至100%(含)的基层公司,按照考核基数的万分之四进行奖励。
注:本次重点项目清收应以货币资金为主,实物抵顶及其他形式为辅,对以实物抵顶及其他非货币资金方式清收的项目下调奖励标准执行。
(二)处罚措施
对专项清收行动中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成效差(回收率低于60%)的基层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视具体情况对主要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对因清欠专项工作中履职不力,方法失当,局面失控,引发大规模群体信访、严重舆情、金融“爆雷”事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基层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对主要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对有绩效年薪的基层公司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具体如下:
1.对回收率在60%以下至50%(含)的基层公司,扣罚主要负责人2026年度绩效年薪的百分之三;
2.对回收率在50%以下至40%(含)的基层公司,扣罚主要负责人2026年度绩效年薪的百分之五;
3.对回收率在40%以下至30%(含)的基层公司,扣罚主要负责人2026年度绩效年薪的百分之八;
4.对回收率在30%以下的基层公司,扣罚主要负责人2026年度绩效年薪的百分之十。
(三)奖金分配
根据考核结果,受到奖励的基层公司视拖欠额度大小、账龄长短和清收难易程度,按照奖励标准自行制定奖金分配方案。奖金分配方案报公司清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提请公司统一发放。
(四)实行“揭榜挂帅”激励机制
由各基层公司上报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长期难以收回的账款,按照账龄长短、拖欠主体性质、回收难易程度等情况,建立难以回收欠款信息库,并将难以回收欠款信息向本公司全体职工公开。公司可就此类欠款清收事宜与内部职工签订《欠款清收责任协议》。根据清收欠款资金状况、回收实效性等,对清收责任人予以不高于清收资金5%(具体奖励比例及奖励结果由公司自行研究确定)的奖励。奖励时,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奖励制度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情况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公司将通过建立实行“揭榜挂帅”清收奖励机制,组织各级“党员清收小组”开展欠款清收,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清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执行时间
考核时间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专项清收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清收行动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清欠工作。专项清收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 军 党委书记、董事长
程建通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组员:刘晨晖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张玉龙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宋喜兵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潘海军 副总经理
韩得学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侯雪霞 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财务资金部部长
专项清收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清欠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督导组、考核组等3个工作组,专职负责清欠工作,各组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动解决清欠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专项清收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成果与公司清欠成效挂钩,由专项清收行动领导小组进行考核。专项清收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程建通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副主任:侯雪霞 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财务资金部部长
成 员:张亚琼 党委工作部部长
何 靖 办公室主任
唐亚军 项目管理部部长
司长明 市场运营部部长
陈 明 安全生产部部长
张强祖 审计法务部部长
张生奎 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
廉 洁 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
陈伟利 财务资金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再另行通知。
(二)全面落实责任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与政府相关部门、各市(州)进行对接,协助、服务基层公司,争取政策支持,推动相关项目拖欠账款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要率先垂范、主动出击,切实履行清欠职责,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具体包抓,定人定指标,定责任定奖罚,盯项目盯进度。全力冲刺清欠目标,回收一切可能回收的账款。
各基层公司作为清欠主体,要把充盈现金流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来抓,充分认识对外借款及拖欠账款清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基层公司负责人必须将清欠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研究相关政策法规,亲自组织梳理债权台账,深入分析研判清收难点。特别是针对历史遗留时间长、成因复杂、拖欠方配合度低的“硬骨头”欠款项目,“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直接部署、靠前指挥,协调调配资源;党支部书记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发挥支部监督保障作用,盯紧进度,确保工作实效;其他班子成员及项目经理按照清收计划及措施紧抓落实具体项目的清欠工作;财务人员要积极配合进一步理清清欠数据,建立清欠数据动态管理台账,对各类清欠报表做到及时统计、按时汇报。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以必胜的信念和决战的态度,全力冲刺清欠目标,回收一切可能回收的账款,全力以赴抓好2026年专项清收行动。
(三)强化统筹管理
公司将加强统筹和管理,全面宣传贯彻落实专项清收行动实施方案,以全员行动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安排部署清欠工作,明确清欠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完善考核办法,使广大员工对清欠政策应知尽知,激发全面参与清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职责,协助基层公司跟踪重点难点项目,积极与业主方联系,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进一步深化良好的合作关系,努力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各基层公司实行“一项目一专班一方案”工作机制。针对每个债权项目,成立由相关负责人牵头的工作专班,深入分析欠款主体性质、账龄结构、还款意愿与偿付能力等关键因素,差异化制定清欠策略与措施,真正落实“一项目一策略,一业主一对策”。方案需明确工作目标、步骤、时限及具体责任人,确保策略可行、责任到人。
专项清收行动领导小组授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落实清欠工作日常协调、沟通、督办、考核、提出奖罚建议以及研究处理特殊问题的权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一月一统计,一季一调度”的沟通机制,通过数据统计分析、随时听取汇报、定期召开会议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清欠过程中的问题。对基层公司“一债一策”方案实行动态监管,制订动态管理台账,体现基层公司清收进度及成效。
(四)抓实巡回督导
为切实落实清欠责任,有效推动公司专项清收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司范围内开展专项清收行动巡回督导工作。督导组要与各基层单位之间建立相互协同的督导机制,层层抓落实,形成便捷、畅通、高效的督导体系,抓实抓好2026年专项清收行动各项工作。督导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制定督导计划,全天候、不间断、全覆盖地对各基层公司清欠工作安排部署、责任分解、任务落实、进展成效等全环节跟进督导、跟踪问效,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报督导情况。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对特殊事项坚持一事一报。确保清欠工作的进度和效果。
(五)突出结果导向
专项清收工作要以清收成果为导向,以清收数据为依据。公司清欠专项工作综合组指定专人负责,每周周五下班前完成上月清欠数据统计,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基层公司也要落实专人专责的要求,及时、准确、高效完成清欠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各基层公司主要领导要对所报数据质量负领导责任,清欠数据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
同时,要高度重视数据的安全性,所有上报数据必须经过“数字建投”系统上报,不得通过微信、QQ等其他网络社交工具传输,确保数据安全、保密。
附件:专项清收行动工作组分工
附件:
专项清收行动工作组分工
结合公司各业务部门职能职责,专项清收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分工如下。
一、综合组
组长:侯雪霞 财务总监、财务资金部部长
成员:唐亚军 项目管理部部长
张强祖 审计法务部部长
高雅琪 审计法务部副部长
陈伟利 财务资金部副部长
孙红红 项目管理部科员
马榕鸿 财务资金部科员
财务资金部成员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各项清收工作。牵头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持续跟踪政策落实情况;统计核对清欠数据,编制数据报表,提供数据分析;监控清收进度和资金流动,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各工作组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各组之间信息畅通、协作顺畅;组织专班工作会议,向领导小组汇报清收成果及遇到的问题。
项目管理部成员负责主要负责推进项目结算工作。全面梳理重点项目,明确未结算项目原因,指导并督促各基层公司明确解决方案,逐一督办落实;建立结算工作跟踪机制,指导并督促各基层公司加强与业主方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项目结算工作中的问题。
审计法务部成员主要负责专项清收行动的法律支持。指导协助各基层公司开展法律诉讼、判决执行等法律业务;对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清收的项目,指导各基层公司及时采取法律手段,对恶意拖欠的业主方进行起诉或申请仲裁。
二、督导组
组长:刘晨晖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张亚琼 党委工作部部长
王 琪 党委工作部干事
主要负责督导工作。与集团公司“三抓三促”办公室对接,争取更大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拖欠项目的跟踪和督促,做好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按计划回收款项;负责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定期组织督导检查。
三、考核组
组长:张玉龙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张生奎 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
廉 洁 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
魏思源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主要负责专项清收行动考核和奖罚工作。对清收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切实传导压力;组织完成清欠工作考核,形成考核结果报告,提出奖罚建议,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负责监督考核结果的落实和运用,监督奖金分配。